GIP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
Option A
(EDB已於2023.03.15更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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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標準
● 須符合GIP計劃申請人資格兩條件(歡迎向我們諮詢);以及
● 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五年商業或投資計劃書。其內容包括預計就業人數、年度境內商業經費支出以及相關財務預測;以及
● 持有該公司至少 30% 的股權並且是該公司管理層的一員(例如:高管、董事會) -
投資標準
投資至少1000萬新幣建立新商業實體或擴展現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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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評估標準
獲取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6個月有效期內,申請人必須落實承諾的1000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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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永居(首次五年)續簽評估標準
1. 已履行並維持方案A的上述各標準;以及
2. 公司必須聘雇至少 30 名員工,當中須不少於 10 名員工的增量且員工總數裡持有新加坡國籍的員工須占至少半數;以及
3. 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Option B
(EDB已於2023.03.15更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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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標準
● 須符合GIP計劃申請人資格兩條件(歡迎向我們諮詢);以及
● 評估範圍將包括五年內商業計劃的可行性、申請人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該公司的商務活動、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年度境內商業經費支出等 -
投資標準
投資至少2500萬新幣到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 GIP-select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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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評估標準
獲取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6個月有效期內,申請人必須落實承諾的2500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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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永居(首次五年)續簽評估標準
1. 已履行並維持方案B的上述各標準;以及
2. 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Option C - Family Office
(EDB已於2023.03.15更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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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標準
● 須符合GIP計劃申請人資格兩條件(歡迎向我們諮詢);以及
● 評估範圍將包括五年內商業計劃的可行性,其內容包括相應的預計就業人數以及年度財務預測。該計劃書必須註明您在單一家族理財室中的職能以及資産配置及投資策略,包括資産類別、投資行業和地理區域等 -
投資標準
在新加坡設立資産管理規模至少2億新幣的單一家族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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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評估標準
● 至少5000萬新幣必須投資在以下四個類別:
1) 在新加坡批准的房地産投資信托(REITS)、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s)或許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例如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Main Board)和凱利板(Catalist)上市的公司;
2)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查詢系統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
3) 由新加坡持牌/註冊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基金;
4) 在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 獲取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12個月有效期內,申請人必須落實承諾的5000萬投資 -
新加坡永居(首次五年)續簽評估標準
1. 已履行並維持方案C的上述各標準;以及
2. 公司必須增雇至少 5 名專業人員,當中持有新加坡國籍的員工須占至少 3 名;以及
3. 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